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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主体功能区规划
2013-09-05

                                          目  

1

第一章 规划背景 3

第一节 珠海市概况 3

第二节 国土开发现状与问题 4

第三节 面临机遇与挑战 6

第四节 上位主体功能区规划对珠海的定位及要求 8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与战略格局 14

第一节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14

第二节 开发理念与主体功能区分类 15

第三节 主要目标 17

第四节 战略格局 19

第三章 主体功能区划分与布局 25

第一节 提升完善区 26

第二节 集聚发展区 27

第三节 生态发展区 30

第四节 禁止开发区 32

第五节 各区主体功能定位 36

第四章 政策与绩效考核 37

第一节 财政政策 37

第二节 投资政策 38

第三节 产业政策 40

第四节 土地政策 42

第五节 人口政策 43

第六节 环境政策 44

第七节 绩效考核 46

第五章 重大行动计划 48

第一节 宜居珠海建设计划 48

第二节 城市发展新格局构建计划 50

第三节 现代产业体系打造计划 51

第四节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计划 52

第六章 规划实施 54

第一节 市有关部门的职责 54

第二节 区级人民政府职责 55

第三节 镇级人民政府职责 56

附件珠海市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名单及范围 57

附件2珠海市水库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名单及范围 60

附件3图集 65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基本依据,是科学开发国土空间的行动纲领和远景蓝图,是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是其他有关规划在国土空间开发和布局方面的基本依据。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珠海市除部分区域为禁止开发区域外,总体划入优化开发区。《珠海市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对国家、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深化和落实,对构建宜居珠海、美丽珠海,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打破行政界线从资源环境承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三方面客观评价珠海市的国土空间状况,在此基础上通过GIS间分析方法划分出全市的各类主体功能片区;并进一步落实到镇(街道)范围,以利于相关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规划范围为珠海市行政辖区范围全境约7653km2其中陆域面积1711.2km2,海域面积约5941.8km2(海域的主体功能定位按《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执行《规划主要目标是到2020但规划任务更为长远,规划实施中将根据形势变化和评估结果适时调整修《规划主要依据包《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   》《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并与其他相关规划相协调。

《规划》将珠海市的国土空间划分为提升完善区、集聚发展区、生态发展区和禁止开发区四类,并将提升完善区细分为都市功能提升区和城镇功能完善区两类,集聚发展区细分为都市高端产业集聚区和城镇商务服务业集聚区两类,生态发展区细分为特色产业发展区和生态农业发展区两类将全市的各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重要水源地,以及其余陆地海拔25m等高线以上的山体划入禁止开发区,并明确了各类型主体功能区的地域范围、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开发指引《规划也提出了区域政策和绩效考核重大行动计划以及规划实施等方面的措施与建议。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珠海市概况

珠海市位于广东省的中南部地处珠江口与南海交汇之处北纬

21°4822°27东经113°03′114°19′全市总人口157万;海陆总面积7653km2,其中陆地面积1711.2km2,占总面积的22.36%;海域面积5941.8km2,占总面积的77.64%。珠海市下辖香洲、斗门、金湾3行政管理区以及横琴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和保税区5个经济功能区。其中,香洲区下辖狮山湾仔拱北吉大香湾梅华前山翠香8街道办事(以下合称为香洲主城区)和唐家湾、南屏、横琴新区(指横琴镇、万山、桂山、担杆6个镇,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1.88%;斗门区下辖井岸、白焦、斗门、乾务、莲5镇和白藤街道办事处,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5.90%;金湾区下辖红旗、三灶、南水、平沙4镇,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2.22%

一、区位条件优越

珠海市东与香港隔海相望,南与澳门相连,西邻江门市,北接中山市,是粤港澳的核心交汇地域;境内布局有高栏港、珠海机场等重大交通枢纽以及港珠澳大桥广珠铁路广珠城际轨道京珠高速、西部沿海高速、高栏港高速、机场高速等区域性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区位条件十分优越。

二、海域面积广阔、岛屿众多

珠海的海域面积5941.8km2海岸线长224.5km是珠三角各市中海域面积最大、岛屿最多的城市;拥有大小岛屿217个,其中面积大500km2的岛屿有147个。因此,珠海素有百岛之市的美誉。

三、陆地以平原、低山丘陵为主,河网密布

珠海市陆地地貌多样,以平原、低山丘陵为主,兼有台地、滩涂等。内陆有凤凰山、黄杨山两大山系,其他独立的山系包括南屏的将军山系、三灶的茅田山系、高栏的观音山系、平沙的髻山系等。珠海市地处珠江流域,境内共有120多条河道,长达450多千米,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0%以上与水道紧密相连的34条重要的河涌和8河流横亘在丘陵、平原之间,把珠海市分割成岛中有岛的局面,形成河涌纵横,开门见水的水乡特色。

四、动植物资源丰富

珠海市动物资源丰富,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蟒蛇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穿山甲、松雀鹰、雀鹰、鸢、褐翅鸦鹃、长耳和虎纹蛙等。全市有500多种植被,其中包括担杆岛猕猴保护区的土沉香、吊皮锥和白桂木等3种国家三级重点保护植物和淇澳红树林保护区内的红树林、斗门区的水松林等珍稀植物。

第二节 国土开发现状与问题

一、城市发展规模较小,国土开发强度较大,空间利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珠海的人口规模经济规模相对较小产业层次离中高端还有一定距离,土地利用的效益和节约集约程度还有待提高。与周边城市对比,无论是经济发展水平还是人口规模,珠海均位于珠三角城市末端位置。海第三业占地生产总比重只有42.99%,明显低于广州(61.51%)、深圳(53.50%)、东莞(49.65%)等周边城市。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珠海市的建设用地总规模为42269公顷,开发强度达到24.73%,远高于广东省的平均水平(10.29%)。从土地开发效益看,珠海市单位建设用地每平方公里生产总值产出2.86亿元,仅略高于广东省的平均水平(2.56亿元)。珠海市域内各区域的国土开发强度情况详见附图2

二、地区发展不平衡

以磨刀门水道为界,珠海分为东部和西部两大板块,两板块之间发展差异明显。西部板块的公共服务设施供应严重不足;西部板块的金湾斗门两个区域国土开发强度只有20.42%18.88%相比之下,东部板块人、财、物等要素高度聚集,国土开发强度达到35.63%。另一方面珠海市的城乡发展差异也较为突出在建设品质产业发展、公共服务设施等级、城市化水平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差距。珠海目前仍然有122条行政村及涉及农业生产活动的涉农社区87广泛分布在斗门、平沙等珠海西部地区,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只13400元,仅相当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980元)的40.63%。东部板块和西部板块之间、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发展差异突出,不利于珠海的经济社会发展。

三、可利用土地资源空间分布不平衡

根据《规划》专题研究结论,全市可利用土地资源(指在全市陆地海拔25m等高线以下25%下的土地面积中扣除现状建设用地基本农田以及水体湿地草地等生态地类的面积349k2主要分布在珠海西部地区和横琴新区。珠海东部地区的唐家湾镇和香洲主城区的可利用土地资源规模较小,且基本呈破碎状分布;西部地区的莲洲镇可利用土地资源较为匮乏,也基本呈破碎状分布。横琴新区、三灶、红旗、平沙等地域的可利用土地资源连片程度较大,等级较高。可利用土地资源的空间分布详见附图3

四、产业集群初步形成,空间格局有待进一步优化

改革开放三十年珠海市产业集群初步形成空间上形成了东部、西部和海岛三大地域。东部区域以服务业和制造业为主,呈现出北科南商的空间特点,服务业位于城市中心区,工业分布在城市外围地区。西部地区的产业空间以制造业和农业为主,总体上呈现北农南工的空间特点;服务业的空间分布较少,难以为制造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而且西部区域内各区之间主导产业差异明显,园区之间的联系较弱。海岛地区总体来看,产业发展水平仍然较低,缺乏明确的产业定位和合理的产业空间组织。

第三节 面临机遇与挑战

一、珠海被赋予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的战略地位

200812月《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出台,明确指出珠海为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的重要战略地位,并再次强调了珠海经济特区的试验田和示范区作用。

战略地位的提升,将给珠海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及更广阔的发展前景。201010月,为尽快解决珠海市特区内外发展不平衡、特区发展空间局限和一市两法等问题,国家同意将珠海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珠海全市。特区扩容,为珠海的发展提供更多强有力的制度支撑,也是珠海建设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的需要。根据《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到2020年珠海要基本建成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实现在珠三角地人均首位生态文明文化繁荣、法治优良、社会公平的发展目标,珠海将进入新一轮的大发展阶段。

二、交通条件的改善,使珠海从区域交通末端一跃成为核心枢纽

计划于2016年建成的港珠澳大桥将极大改善珠海的交通条件使珠海从区域的交通末端一跃成为核心枢纽,加上广珠城际轨道的建设,珠海真正融入粤港澳一小时交通圈。过去,香港与珠海之间缺乏直接的陆路联系,一直被视为香港在珠江口西岸的投资较东岸低的原因之大桥通车后珠海乃至整个珠江口西岸地区的区位优势得到提升,该区域一直所具备的劳动力资源和土地资源等优势将更为凸显,最终使得香港及各方投资者在此地区的投资进程加快,有利于地区产业升级,也有利于将珠海打造成珠江口西岸的核心城市。

三、横琴新区发展纳入国家战略,重塑珠海发展新优势

20098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横琴总体发展规划。根据该规划横琴定位一国两制下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深化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的先行区和促进珠江口西岸地区产业升级的新平台。横琴新区实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优惠政策,全力构建粤港澳紧密合作新载体,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和维护港澳地区长期繁荣稳定。珠海将依托横琴新区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和高自由度的政策优势,推动形成以横琴新区为重心,体制创新先行、科技创新支撑的高端服务业板块,从而带动全市发展。

四、城市快速发展带来的资源环境压力增大

珠海战略地位提升、珠海经济特区扩容、港珠澳大桥建设、横琴新区的发展等系列利好因素,将使得未来珠海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步入快速发展阶段;随之而来的是日益增大的资源环境压力。如南水镇的石化产业生产过程排放到环境空气中的污染物种类多数量大,且环境空气质量超过三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浓度限制值,导致周边一些村庄及居民点基于安全、环境污染等方面的考虑而搬迁。因此,如何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问题将是未来珠海国土开发、城市发展面临的最急迫的问题和挑战。

第四节 上位主体功能区规划对珠海的定位及要求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一)主体功能区划分及内涵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基于我国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未来发展潜力,以及是否适宜进行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将国土空间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四类。

其中,优化开发区域是经济比较发达、人口比较密集、开发强度较高、资源环境问题更加突出,从而应该优化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重点开发区域是有一定经济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集聚人口和经济的条件较好,从而应该重点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限制开发区域分为两类:一类是农产品主产区,必须把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发展的首要任务,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地区;另一类是重点生态功能区,必须把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作为首要任务,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地区。禁止开发区域是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域,以及其他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需要特殊保护的重点生态功能区。

(二)对珠海的定位与要求

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珠海市所在的珠三角地区被列入国家层面的优化开发区域。以下从发展方向和原则、功能定位、政策及绩效考核三方面阐述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对优化开发区的定位与要求:

——发展方向和开发原则

优化空间结构、优化城镇布局、优化人口分布、优化产业结构、优化发展方式、优化基础设施布局和优化生态系统格局。

——功能定位

通过粤港澳的经济融合和经济一体化发展,共同构建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南方地区对外开放的门户,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主体区域,全国科技创新与技术研发基地,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辐射带动华南中南和西南地区发展的龙头,我国人口集聚最多、创新能力最强、综合实力最强的三大区域之一。

并明确提出要以广州、深圳、珠海为核心,以广州、佛山同城化为示范,积极推动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的建设,构建珠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格局;促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带动环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发展;提升珠江口西岸地区的发展能力,提高产业层次,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增强珠海综合服务功能,培育成为珠江口西岸的中心城市。

——政策与绩效考核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重大制造业项目原则上应布局在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实施积极的人口迁入政策;实行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按照国际先进水平,实行更加严格的产业准入环境标准;严格限制排污许可证的增发,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制定较高的排污权有偿取得价格;注重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建设项目要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风险防范;要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加强城市重点水源地保护,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环境。

在绩效评价方面,优化开发区要实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先的绩效评价,强化对经济结构、资源消耗、环境保护、自主创新以及外来人口公共服务覆盖面等指标的评价弱化对经济增长速度招商引资、出口等指标的评价主要考核服务业增加值比重高新技术产业比重、研发投入经费比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用水量、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取水量、单位建设用地面积产出率、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率三废处理率大气和水体质量吸纳外来人口规模等指标。

《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一)主体功能区划分及内涵

《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通过建构资源环境承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三方面的指标体系,将广东省陆地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生态发展(即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域,各类区域的内涵基本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一致。

(二)对珠海的开发指引

《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将珠海列入了优化开发区域,并对珠海提出了开发指引:

1、功能定位

珠海市总体划入国家级优化开发区域珠三角核心区功能定位为:

以优化提升为主要发展方向,充分发挥经济特区和区位优势,尽快形成珠江口西岸交通枢纽增强高端要素聚集发展功能和创新发展能力,提高发展带动能力,建成现代化生态文明的新特区,争创科学发展示范市,培育成为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和珠江口西岸的核心城市。

2、提升拓展地区

——两个区域性高端服务职能聚集区珠海主城区和唐家新(珠海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主城区包括香洲核心城区横琴新区和西部城区,主要承担全市经济、文化、行政中心职能和珠江口西岸区域性综合服务职能;唐家新城主要发展教育培训、高新技术产业与新型服务业。

——两个区域性基础与重型产业基地:以高栏港为依托,重点发展化工、装备制造、能源、临港加工以及现代港口物流业;以珠海机场为依托,重点发展航空制造、航空物流、航空服务产业。

——四个区域重大交通枢纽与口岸地区:珠海机场、珠海港、横琴口岸及其周边地区、拱北口岸及其周边地区。

——两个跨境合作发展地区:横琴新区,逐步建设成为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深化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的先行区、促进珠江口西岸地区产业升级的新平台;万山群岛粤港澳国际海洋旅游紧密合作区,与港澳共同打造国际高端的现代海洋产业基地,建设优质生活港区。

3、重点保护地区

——梅溪、金鼎会同、东澳铳城历史人文古迹和传统村落。 

——西岸区域生态绿核,由中山的五桂山、珠海的黄杨山与凤凰山、江门的古兜山组成。

——区域生态廊道:西江水系及口门,包括磨刀门水道、黄杨河-鸡啼门水道、虎跳门水道-崖门水道。

——沿海岸线、山体、海域以及东部岛群。

——基本农田以及各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等。

(三)优化开发区的政策与绩效考核

1、政策

采取资金补助、定向援助、对口支援等形式,支持和激励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保护生环境、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重点支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修订现行产业构调整指导目录,在优化开发域内的低水平劳动密集型产业或对环境影响较大的产业列为限制类;及高污染、高能耗产业的产业列为淘汰类;鼓励优化开发区域劳动密集型产业向重点开发区域转移。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

——鼓励有稳定就业或合法固定住所的外来人口定居落户,逐步实现居民本地化并引导区域内人口均衡分布对购有合法商品住宅,并在该地居住生活一定年限的公民,有条件放开入户政策;放开夫妻之间的相互投靠、未婚子女投靠父母,放宽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实行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逐步增加实行总量控制的污染物类型实现更高要求的污染物减排目标试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所有建制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探索城市调控机动车保有总量,大幅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按照国际先进水平,实行更加严格的产业准入环境标准,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形成倒逼机制;严格限制排污许可证的增发;制定较高的排污权有偿取得价格。

——注重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加强对重污染行业的统一规划、统一定点,推动产业入区、工业入园,集中治污,促进污染治理的专业化、社会化和产业化;加快推进城市区域范围内钢铁、火电、造纸、印染等重污染企业搬迁。

——合理配置水资源,控制用水总量增长,加强重点水源地保护。

2、绩效考核

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基本一致,此处略。

三、小结

珠海市在国家、省级层面的主体功能是优化开发,相应执行优化开发区对应的政策与绩效考核。具体到珠海市层面,全市陆域与海域面积共7653km2开发条件千差万别,空间开发绝非一种功能(优化开发)所能涵盖。因此,编制珠海市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就是在国家、广东省对珠海市主体功能定位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落实《规划》将优化开发区域进一步细分为提升完善区集聚发展区和生态发展区,并对禁止开发区域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同时也提出了相应的政策与绩效考核、行动计划及规划实施等建议。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与战略格局

第一节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的发展定位大力实蓝色珠海,科学崛起发展战略,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为指引,树立新的开发理念,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开发内容,创新开发模式,规范开发秩序,提高开发效率,科学谋划未来珠海市人口和经济基本格局,引导人口与经济在国土空间合理分布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建设幸福、宜居文明和谐的美丽珠海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开发

打破行政界限,统筹考虑全市的土地资源、水资源、环境容量等刚性约束,使陆地开发与海洋开发相协调。各类开发活动要以保护好海洋自然生态为前提,严格保护海岸线资源和岛屿,保护湿地,修复受损的海洋生态系统合理开发利用沿海滩涂适时适度推进围填海。统筹安排陆地和海洋的开发时序和开发空间做到全市的人口经济、环境、城乡协调发展。

(二)优化开发


遏制和避免不合理的、低效的无序开发行为和生产活动,以色珠海,科学崛起为统揽,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控制国土开发强度,优化国土空间结构,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产业发展格局和生态安全格局。

(三)节约集约开发

严格土地管理,着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统筹协调各类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和各业发展用地规模,避免因盲目投资、过度超前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浪费土地资源。城镇发展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建成区空间,加强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工业项目要向产业园区集中,避免马路经济和低效用地;农村居民点和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要统筹考虑和安排,适度集中、集约布局。

(四)保护生态环境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好自然生态环境为前提、以水土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为基础进行有序开发实现珠海市蓝天碧水、生态良好、环境安全的建设目标。

第二节 开发理念与主体功能区分类

一、开发理念

(一)尊重自然的理念

在国土开发中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根据全市不同区域国土空间的自然属性确定不同的开发内容和开发强度,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区分主体功能的理念

一定的国土空间具有多种功能,但必有一种主体功能。全市的开发功能要主次分明,避免因主次不分带来的资源浪费、开发低效、环境破坏等不良后果;以区分主体功能为主导,根据主体功能确定区域的开发内容、强度和主要任务。

(三)适度开发的理念

不同的国土空间的主体功能不同,集聚人口和经济的能力不同。需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确定可承载的人口和经济规模,以及相适应的产业结构体系,避免过度开发;树立节约集约用地的理念,在城市化地区要保持适当的开发强度,并保持一定的绿色生态空间。

(四)优化空间结构的理念

空间结构是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等不同类型空间在国土开发过程中的反映,是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重要空间载体。在全市的经济发展中,始终要考虑如何优化空间结构,使得各项空间要素实现优化配置和合理组合,从而提高空间利用效率。

(五)提供生态产品的理念

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也是国土开发的重要任务,必须给予高度重视。

二、主体功能区分类

根据开发理念《规划将珠海市国土空间划分为以下主体功能区:按开发方式,分为提升完善区、集聚发展区、生态发展区和禁止开发区;按开发内容,分为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

(一)提升完善区

提升完善区是经济发达人口密集开发强度高土地资源紧缺、环境问题比较突出的城市化地区;这些地区已具有较好的发展基础,但需要在规划期内进行建设用地二次开发、产业结构升级优化,并逐步提升其在全市的地位和作用。

(二)集聚发展区

集聚发展区是有一定经济基础、土地资源相对充裕,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人口和经济集聚的条件较好的城市化地区,也就是目前还没有进行大量投资,人口集聚程度不高,产业发展总体水平不高,环境污染不十分严重的区域。对于这类型区域,规划期内需重点投入,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具体是要充实基础设施,改善投资创业环境,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壮大经济规模,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承接产业和人口的双转移

(三)生态发展区

生态发展区是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弱、生态环境恶化问题严峻或者是具有较高生态功能、较重要的粮食安全保障功能的区域。对该类型区域的发展方向、建设规模、环境要求和建设标准,需要做出针对性的调控;重点是保护优先,点状发展,因地制宜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绿色生态产业,并引导超载人口的有序转移。

(四)禁止开发区

禁止开发区是指对珠海市而言,具有最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是城市的生态安全屏障。这些区域需要严格保护,禁止任何不利于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确保城市的生态安全。

第三节 主要目标

规划期内,以蓝色珠海科学崛起发展战略为统揽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的定位大力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优化空间结构、优化城镇布局、优化人口分布、优化产业结构、优化发展方式、优化基础设施布局和优化生态系统格局,使珠海市形成国土空间布局更加清晰、经济布局更加合理、资源利用更加集约高效、生态系统更为稳定的城乡协调发展格局。主要目标如下:

一、科学发展

提升城市发展品质和综合竞争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国土空间利用率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达到443万元/公顷三高一特现代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推动珠海经济在参与全球中高端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2016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2010年翻一番实现年均增长14.9%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2万美元。粤港澳交通枢纽初步形成,初步构建起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三高一特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走在全国前列2020本建成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经济总量在珠三角实现争先进位,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排在全省前三位,成为广东发展新的增长极、科学发展的排头兵。

二、空间优化

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形成以提升完善区和集聚发展区为主体的经济布局与城市化格局,两区域集中全95%左右的人口和经济总量;形成以生态发展区和禁止开发区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格局。

全市开发强度控制在33.06%以内,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89km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44km2绿色生态空间扩大全市生态用地规模(含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坑塘水面、水库水面、水域以及自然保留地)达1141km2

三、城乡和谐

扎实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同主体功能区以及同类主体功能区之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生活条件的差距缩小,促进乡村生活方式与生活状态的不断改善,实现城乡统筹和谐发展。

四、生态文明

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维护区域生态系统健康为目的,充分发挥珠海的生态环境优势,坚持可持续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绿色消费的理念,构建生态安全的区域开发格局,将珠海建设成为生态系统健康、主体功能优化、空间布局合理、滨海特色突出、城乡环境优美、基础设施便利和能源资源高效利用的生态文明城市。

2016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城市生态文化生态产业不断发展,自然、社会、经济、环境得到协调发展,基本形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人口均衡型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2020本建成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建立起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人居体系,成为人民生活富裕、生态文明发达、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文明城市。

第四节 战略格局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珠海市实际,着力构建保护生态环境和节约能源资源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把珠海建设成为国内环境最优美、最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城市之一。

蓝色珠海,科学崛起为统揽,着力推进珠中江区域一体化战略推进珠海市主体功能区建设东优中拓南进、西联北育的国土开发总体战略格局一条主轴两大板块三大城区多个组团的城市发展战略格局三大板块一区一带的产业发展战略格局三纵两横的交通战略格局六区五核一带、多廊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一、国土开发总体战略格局

东优中拓南进西联北育的国土开发总体战略格局。

东优:指东部优化、提升完善。主要包括香洲主城区及唐家湾地区。东部地区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适度控制国土开发强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传承特区人文历史等文化资源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以及金融、地产、科研、旅游会展等高端服务业,成为宜居珠海的最直接体现地区。

中拓:指拓展中部地区,主要是开发由井岸、白蕉、白藤、红旗等镇(街)组成的西部城区。西部城区位于珠海市中部,起着承东启西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西部城区的开发,为珠海市发展西部地区、缩小东西部之间的发展差异提供了有利的切入点。西部城区的定位要注重突出生态优先、交通先导开发和完善公共服务配套三大理念,建成具有滨江田园特色的生态宜居新城。

南进:指加大力度开发南部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南部地区包括横琴新区、高栏港经济区和航空产业园,是未来珠海市经济增长的强大引擎。该区域要充分利用政策优势、区位优势和交通优势,在保护生态环境、节约集约用地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高端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制造业,积极带动珠海参与全球经济中高端竞争,进一步提升珠海市的国际竞争力。

西联:指联合西部发展,为南部地区的开发提供配套服务。西部地区主要包括斗门、乾务和平沙等镇,是支持南部双港地区高端制造业发展的配套产业集聚基地;要尽快完善各类居住和公共服务配套,按照产业新城的标准进行建设,并促进人口的快速集聚,实现产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北育:指斗门北部地区的生态保育。斗门北部地区包括莲洲镇和斗门、白蕉两镇的部分地区,该地区是珠海市典型的生态优先地区,承担着环境维护生态培育农业生产水源保护等重要作用因此,要重点发展生态农业、休闲旅游等产业,并将区域内与生态环境保育不符的产业置换出去;严格控制大规模的建设用地开发,严格限制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产业进入。

二、城市发展战略格局

形成一条主轴、两大板块、三大城区、多个组团的城市发展战略格局。

一条主轴沿情侣路珠海大道形成贯穿珠海东西的沿海拓展轴,也是珠海的城市中心功能集聚轴,围绕空港、海港、口岸三大结点,串联起沿海具有比较优势的战略性空间资源,打造珠海辐射珠江口西岸的核心发展区域。

两大板块:以磨刀门水道为界的东西两大板块。东部板块包括唐家湾、香洲主城区、横琴新区和万山群岛,提升东部城市品质,强化山海相拥、陆岛相望的滨海花园城市风貌,成为推动珠港澳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依托;西部板块包括斗门区、金湾区和高栏港经济区,充分利用水道纵横、沙田连片的水乡特色,形成滨江田园城市风貌,建设辐射珠中江和粤西地区的现代化新城。

三大城区:包括东部珠海中心城区、横琴新区和西部城区。珠海中心城区由香洲核心城区和南湾城区构成;横琴新区为国家划定的横琴新区范围;西部城区由斗门城区和金湾城区组成。

多个组团:在三大城区周边,结合中心镇和产业园区布局形成各具特色的四大新城和多个特色组团。四大新城包括以高新技术产业为特色的唐家湾新城、以航空产业为特色的三灶新城(含航空产业园和三灶镇以港口产业为特色的港区新(含南水镇和平沙镇和以综合型产业为特色的富山新(含富山工业园斗门镇和乾务镇多个特色组团包括斗门区的莲洲镇白蕉镇和东部海岛的桂山镇担杆镇、万山镇。  

三、产业发展战略格局

以参与全球中高端竞争和科学崛起为指引,按照高端起步、合理布局、集聚发展、创新驱动的方针,打造三大板块、一区一带的三高一特产业发展战略格局。

三大板块:打造以高新技术为导向的高新区板块(以高新区主园区为板块组成范围、以高端服务为重点的东部板块(横琴-香洲高端服务业板块以高端制造为核心的两港板块等三大板块鼎立格局。

一区一带:以生态农业示范和探索海洋经济发展模式为原则,规划布局西北部黄杨山生态绿核为重点的生态农业示范区和以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为重点的沿海特色海洋产业发展带。

四、交通战略格局

形成三纵两横的交通通道战略格局。

纵一通道:北接中山,经唐家湾、香洲主城区至横琴新区,是沿东线连接广州、佛山的重要通道,也是横琴与广州南沙功能区联系通道、澳门与主城区南北向联系的重要通道。通道由公路、铁路、水运、管道等运输方式构成,包括京港澳(京珠)高速公路、省道111广珠城际铁路泥湾门水道广石化炼油(广州东部至唐家湾管道等。

纵二通道从珠海机场出发经金湾城区斗门城区北接江门、中山的大通道;是珠海机场重要的集疏港通道,也是西部城区和珠海机场对江门、中山乃至粤西地区的辐射通道。通道主要由公路、铁路、水运等运输方式构成,包括广珠西部(太澳)高速公路、江珠高速公路省道272机场高速公路广佛江珠城际铁(规划)、磨刀门水道、磨刀门出海航道等。

纵三通道:从珠海港出发,经富山工业园,北接江门、辐射中山的大通道是高栏港最重要的集疏港通道具有辐射西江流域的功能,也是富山工业园的重要服务通道通道主要由高速公路铁路水运、管道等运输方式构成,包括高栏港高速、广珠铁路、崖门水道、崖门出海航道、虎跳门水道、珠海成品油管道等。

横一通道东接深圳东莞经香洲主城区斗门和金湾主城区、西接江门,辐射粤西地区的大通道。服务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新青工业园,是加强主城区和西部城区间联系的骨架通道,也是珠江口东西两岸交通联系的大通道,以及横琴与深圳前海功能区联系通道通道由公路铁路等运输方式构成包括粤西沿海高速公路、珠深城际(规划)、香海路(规划)、珠斗(山)城际(规划)等。

横二通道:东接澳门、香港,经横琴新区、珠海机场、珠海港,西接江门,辐射粤西地区的大通道。服务于富山工业园、高栏港经济区、航空产业园、三灶工业园、保税区,是连接双港、接受香港和澳门辐射、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的大通道,也是增强珠海对粤西地区辐射力度,开发珠江口西岸的大通道。通道主要由公路、铁路等运输方式构成包括珠海大道机场城(规划)、金海大(规划、港珠澳大桥及其西延线(规划)等。

五、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构建六区、五核、一带、多廊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六区:包括4个陆域生态基质区和2个海洋生态控制区。陆域生态基质区是市域生态要素连片集中的区域,包括莲洲-黄杨山生态基质区由莲洲生态保育区和黄杨山系构成是珠江口西岸区域生态绿核的组成部分乾务-平沙生态基质区由乾务、平沙镇的大片农田构成鹤洲生态基质区由鹤洲的农田和湿地构成;凤凰山生态基质区,由凤凰山系的大片森林构成。海洋生态控制区是对海洋生态和海岛生态进行保护控制的区域,包括中华白海豚自然保护区万山群岛自然保护区

五核:市域生态斑块中最具代表性的核心自然生态斑块。包括竹篙岭自然保护区黄杨山自然保护区锅盖栋自然保护区凤凰山自然保护区淇澳红树林自然保护区

一带:沿海生态控制带,由海岛、滨海湿地、滨海山林构成,是珠海市沿海的防护带。

多廊:保护滨水地区生态环境、联系市域各生态斑块的生态廊道。主要由沿磨刀门水道、泥湾门水道、黄杨河、虎跳门水道等河道的主要生态廊道构成。


第三章 主体功能区划分与布局

珠海域范围主体功能区包括提升完善集聚发展生态发展和禁止开发四类区域。其中,提升完善区172.12k2,占全市10.07%聚发展区域621.31k2,占全市的36.31%;生态发展区域450.50k2,占全市的26.31%;禁止开发区域467.27k2,占全市的27.31%具体见表3-1和附图4

3-1珠海市主体功能区类型

 

主体功能区类型

范围

亚类

(面积及占全市比重k2

k2)及占全市比重

提升完善区

东部香洲片区

香洲主城区、

南屏镇

都市功能提升区

118.03, 6.90%

172.12

10.07%

西部井岸片区

井岸镇

城镇功能完善区

54.09, 3.16%

集聚发展区

北部唐家湾片区

唐家湾镇

 

都市高端产业集聚区

494.30, 28.89%

621.31

36.31%

西部斗门片区

乾务镇斗门镇

南部临海片区

横琴新区南水

镇、三灶镇

红旗镇白蕉镇

城镇商务服务业集聚区

127.01, 7.42%

生态发展区

斗门北部片区

莲洲镇

 

特色产业发展区

192.7711.26%

450.50

26.31%

西部平沙片区

平沙镇

海岛片区

担杆镇、桂

镇、万山镇

斗门北部片区

 

全市基本农田和优质耕地

生态农业发展区

257.73,   15.06%

乾务、平沙片区

磨刀门片区

禁止开发区

各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重要水源地、重要湿地,以及其余陆地海拔25m等高线以上山体

——

467.27

27.31%

《规划中的提升完善区集聚发展区和生态发展(特色产业发展区面积并非完整的镇域面

积,其中除了生态展区(生农业发展)和禁止发区面积由于四舍入原因,中部分数据不闭合,非计算错误。


第一节 提升完善区

一、区域概况

提升完善区分为东部香洲片区和西部井岸片区两个片区,是目前珠海市人口、经济集聚度最为密集的地区,也是未来产业结构升级优化,并进一步提升其区域地位的地区。区域面积172.12k2,占全市总面积的10.07%;现状常住人口94万,占全市总人口的60.45%。提升完善区的可利用土地资源极为缺乏交通拥堵等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二、功能定位

体现珠海市城市竞争力、城市特色以及文化风貌的核心区域;珠海市重要的经济中心,继续成为带动全市经济持续增长的龙头;全市人口最密集创新能力最强国际化水平最高综合实力最强的区域;珠海市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粤港澳紧密合作的重要载体。

三、发展方向

加大建设用地二次开发的力度,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着力优化城镇布局、人口分布和产业结构,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改善城市服务品质,紧密推进与港澳地区的合作,提升参与全球分工与竞争的层次2020本区域聚集的经济规模占全市比重为45%左右,总人口占55%左右。

四、功能分区布局及开发指引

(一)都市功能提升区

都市功能提升区包括香洲主城区和南屏镇,区域面积118.03k2,占全市总面积的6.90%现状常住人口77占全市总人口的49.39%该区域是已具有相当发展基础的都市地区,是全市商贸服务、行


政服务和科技文化的中心。需延续现有城市生态宜居品牌,结合城市更新改造,完善各类城市绿地,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为市民提供更多休闲空间;依托口岸地区、十字门商务区等承接香港、澳门现代服务业转移,大力提升服务业水平;改善与唐家湾、西部城区的交通通道,疏解部分人口,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建立与周边城市组团有机的功能与产业分工关系。

(二)城镇功能完善区

城镇功能完善区指井岸镇,面积54.09k2,占全市总面积的3.16%;现状常住人口17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1.05%该区域具有一定的发展基础,是地区性的商贸中心城镇,但功能仍需在规划期内继续完善,并加大产业转型升级的力度,进一步完善城镇的商贸服务、行政服务功能。

第二节 集聚发展区

一、区域概况

集聚发展区分为北部唐家湾片区、西部斗门工业片区和南部临海片区三个片区,是未来人口和产业集聚发展的区域,也是重点进行工业化城镇化集聚开发的城市化地区,对于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区域面积621.31k2,占全市总面积的36.31%;现状常住人口51万,占全市总人口的32.73%。集聚发展区目前已具有一定的发展基础,也属于珠海市的城市化地区;但相对于提升完善区,其人口密度、经济密度、国土开发密度等相对较低。集聚发展区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潜力,对珠海市的经济有一定的辐射带动作用,将来可能发展成为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引擎。


二、功能定位

支撑珠海市经济增长的重要增长极,落实全市发展战略、促进珠海市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支点,未来全市人口和经济的集聚区。

三、发展方向

充分利用区位优势、政策优势、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高端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制造业;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推动经济快速发展,促进人口加快集聚,形成现代产业体系;提高发展质量,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把握好开发时序实现和谐建设持续发展2020本区域聚集的经济规模占全市比重为50%左右,总人口占40%左右。

四、功能分区布局及开发指引

(一)都市高端产业集聚区

都市高端产业集聚区包括横琴新区唐家湾镇南水镇三灶镇、乾务镇、斗门镇,区域面积494.30k2,占全市总面积的28.89%;现状常住人口34万,占全市总人口的21.71%

该区域是珠市高端业的集区,重发展高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制造业。具体可分为高端服务业集聚区、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和高端制造业集聚区。

——高端服务业集聚区

高端服务业集聚区指横琴新区,是粤港澳紧密合作示范区,面积50.35k2,占全市总面积的2.94%;现状常住人口小于1万,占全市总人0.44%。区域合作、新和服为主题充分发横琴地处粤港澳结合部的区位优势和国家赋予的特殊政策优势,积极推动申建自由贸易园区,推进与港澳紧密合作、融合发展,逐步把横琴建设成为带动珠三角、服务港澳、率先发展的粤港澳紧密合作示范;区域开发坚持生态优先原则,发展循环经济,重点发展休闲旅游、商务服务金融服务文化创意保健科教研发和高新技术产业。

——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

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指唐家湾镇,面积109.79k2,占全市总面积的6.42%;现状常住人口11万,占全市总人口的6.99%。区域以高新技术、文化创意和高端服务为主导发展方向,重点推进以软件和集成电路为主的信息服务业。

——高端制造业集聚区

高端制造业集聚区包括南水镇、三灶镇、乾务镇和斗门镇,面积334.35km2,占全市总面积的19.53%;现状常住人口22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4.28%。区域以先进制造业为主,重点发展生物制药、航空物流航空制造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临港精细化工清洁能源、家用电器、临港物流,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未来珠海市工业化发展的重要集聚区。

(二)城镇商务服务业集聚区

城镇商务服务业集聚区包括红旗镇和白蕉镇,面积127.01k2,占全市总面积的7.42%现状常住人口17占全市总人口的11.02%区域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总部经济、商务金融、现代物流等产业,是未来人口集聚度较高的城镇化地区。

 

第三节 生态发展区

一、区域概况

生态发展区主要由西部乾务和平沙片区、斗门北部片区、海岛片区以及磨刀门片区组成,是目前珠海市重要的农产品产区、重要的生态地区。区域面积450.50k2,占全市总面积的26.31%;现状常住人口11万,占全市总人口的6.82%

二、功能定位

珠海市重要的农产品产区重要的生态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地区。

三、发展方向

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稳定粮食生产,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特色海洋经济、生态型工业,以及与现代农业相关的特色旅游业,增加农民收入。

四、功能分区布局及管制原则(开发指引)

(一)生态农业发展区

生态农业发展区由全市基本农田和优质耕地组成,主要分布在斗门北部片区、磨刀门片区和乾务、平沙片区;面积258k2,占全市土地总积的15.06%。该域是珠市重要农产品区,要行严格管制,并给予必要的政策引导和扶持。

禁止改变基本农田用途和位置,把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作为土地执法检查的重点巡查区域。尽快建立耕地资源的动态监测体系,依靠遥感、信息处理技术,实现实时、动态、全方位监测耕地的面积、空间位置、质量等方面的变化。

进一步落实政府主导、国土资源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共同责任制度。

进一步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与奖励机制,提高农民保护一般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实行类别保护与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应提高。     

(二)特色产业发展区

特色产业发展区包括莲洲镇、平沙镇和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其中,莲洲镇面积28.63k2,占全市总面积的1.67%;现状常住人口3万,占市总人2.22%。该区是珠海最重要农业产基地和水源保护区,重点发展与现代农业相关的旅游业及生态附属产业。

平沙镇面积79.49k2占全市总面积的4.65%现状常住人口7万,占市总人4.30%。除依基本农重点发观光农外,西北部重点发展以海泉湾度假区为龙头的休闲旅游业,西部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以及东南部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重点建设游艇产业基地。

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含担杆桂山和万山面积84.65k2,占全市总面积的4.95%;现状常住人口不到1万,占全市总人口的0.31%。区域要功能旅游娱、港口运、农业;重推进万山群岛休闲度假区建设,发展高端海洋旅游业、现代渔业、港口运输业和海上仓储,开发海上风电等海洋可再生能源;打造成粤港澳国际海洋旅游紧密合作区,与港澳共同打造国际高端的现代海洋产业基地,建设优质生活港区。

 

第四节 禁止开发区

一、区域概况

禁止开发区面积467.27k2占全市总面积的27.31%主要包括全市各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重要水源地、重要湿地,以及其余陆地海拔25m等高线以上的山体,遍布于珠海市域。该区域是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自然景观、人文景观集中分布区域,具有重要的自然生态功能和人文价值功能。禁止开发区内生态环境优美,森林峡谷、水景溪流、历史文化等旅游资源丰富,具有较好的观赏价值和旅游开发价值。

二、功能定位

维护全市国土生态安全、保护自然资源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自然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核心区域。

三、管制原则

禁止开发区域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划实施强制性保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和文化自然遗产原真性完整性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引导人口逐步有序转移,实现污染零排放提高环境质量该区域的发展方向以保护生态环境、水源安全、自然遗产为主,要充分发挥区域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态屏障作用。

各类禁止开发区域要根据自身特点和主次功能,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按照严格的分类保护策略和管制要求,明确在区内允许存在的人为活动、工程设施以及相应的限定条件。

 

(一)自然保护区

要以保护区内资源环境的自然性和拯救珍稀濒危生物资源为主要任务,根据不同类型资源保护区的特点,依法实行分类管制;所有保护区内严禁滥捕滥挖实行分区管制划定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核心区严禁任何生产建设活动缓冲区除必要的科学实验活动外,严禁其他任何生产建设活动实验区除必要的科学实验教学实习、参考观察和符合自然保护区规划的旅游、种植业,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外,严禁其他生产建设活动。

(二)森林公园

除必要的保护设施和附属设施外,禁止从事与资源保护无关的任何生产建设活动;在森林公园内以及可能对森林公园造成影响的周边地区,禁止采石、取土等建设活动。不得随意占用、征用、征收和转让林地。园区建设以不破坏自然景观为准则,封山育林,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林地质量,确保植物培育和生物多样性,并形成有利于水源涵养的植被结构。禁止种植掠夺水土资源、破坏土壤结构的劣质树种。适度发展森林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生态产业。按照园区总体规划,适当进行道路、防火通道、科普教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建设。做好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三)重要湿地

对于内陆淡水湿地生态系统,坚决杜绝随意侵占湿地和改变湿地属性的行为发生,严格禁止围垦、采挖、堤岸工程、景点建设、餐饮宾馆建设侵占湿地。

合理控制围垦规模注重保留和保护沿海典型潮间带湿地生态系统及其生物多样性。适度开展湿地生态旅游,展示湿地自然景观和独特的生物多样性、湿地文化,发挥湿地公园湿地休闲、湿地科普教育等方面的作用,最大限度发挥湿地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

(四)陆地海25米等高线以上的山体

管制原则按《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规定,山系和各个独立的山体应当受到保护。陆地以及横琴岛、淇澳岛、高栏岛、野狸岛海拔二十五米等高线以上的山体只能建设道路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园,其他海岛应当严格按照规划保护山体。


3-2珠海市禁止开发区域名录

 

一、自然保护区

序号

位置

级别

主要保护对象

面积km2

1

珠江口中华白海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内伶仃岛

牛头岛周

海域

国家

中华白海豚及其生态环境

460.00*

2

淇澳-担杆岛省级自

保护区

香洲区

省级

红树林湿地、猕猴、

鸟类及海岛生态

73.74*

3

凤凰山自然保护区

香洲区

市级

 

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和野生动植物

8.07

4

竹洲岛水松林保护区

斗门区

市级

0.24

5

黄杨山自然保护区

斗门区

市级

16.35

6

庙湾珊瑚市级自然保护

香洲区

市级

珊瑚珊瑚礁生物及

其生态环境

3.65*

7

万山群岛自然保护区

香洲区

市级

湿地生态系统

22.07*

8

斗门竹篙岭自然保护区

斗门区

县级

南亚热带常绿阔

林和野生动植物

4.60

9

斗门锅盖栋自然保护区

斗门区

县级

14.25

二、森林公园

序号

位置

级别

面积(km2

1

尖峰山森林公园

斗门区

省级

1.71

2

板障山森林公园

香洲区

市级

4.65

3

拦浪山森林公园

金湾区

市级

25.30

4

凤凰山森林公园

香洲区

市级

8.07

5

黄杨山森林公园

斗门区

市级

10.00

6

拱北将军山市民公园

香洲区

区级

1.17

三、湿地公园

序号

位置

级别

面积(km2

1

黄杨河华发水郡省级湿

地公园

斗门区

省级

0.60

2

淇澳红树林湿地公园

高新技术开发区

市级

3.63

四、除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地区外的其余陆地海拔25m等高线以上的山体

1由于重要水源地绝大部分分布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禁止开发

区域内,些禁止开区域的面基本已含重要水源的面积,里不单独出,关于海市重要水源地的详细情况可另见附表1和附表22、有*号标志的面积含海域面积,在汇总禁止开发区域总面积时扣除了海域面积(表3—13、除中区域外,梅溪、金鼎会同、东澳铳城等历史人文古迹和传统村落也列入重点保护之列。


第五节 各区主体功能定位

珠海市下辖香洲、斗门、金湾3个行政管理区以及横琴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和保税区5个经济功能区。各区的主体功能定位详见表3-3和附图5

3-3珠海市各区主体功能定位

区名

主体功能

香洲区

提升完善

斗门区

集聚发展

金湾区

集聚发展

横琴新区

集聚发展

高新技术开发区(主园区)

集聚发展

高栏港经济区

集聚发展

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

生态发展(特色产业发展)

保税区

提升完善

1主体功能定位仅分为提升完善集聚发展和生态发(特色产业发展三类禁止开发

和生态发(生态农业发展功能不在本表之列2区不含横琴新区高新技术开发(主园区、保税和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3、金湾区不含高栏港经济区。


 

第四章 政策与绩效考核

第一节 财政政策

按照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制定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财政政策增强生态发展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一体化的目标。

一、完善市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建立与主体功能区结合的差异化财政配套政策,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市重大项目利益共同体财税征管机制,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大型项目,工商税收收入地方留成部分由市与地方协商确定分配办法;所筹集资金主要用于统一规划和建设全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推动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指标体系与设施配套标准,确定全市及各区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需求及缺口,按照现行的支付主体和责任,结合自身财力的增长变化,统筹落实资金。着力增强生态发展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规划期末,实现全市范围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并达到全省较高水平。

三、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市级财政重点对生态发展区实施生态保护予以补偿。建立生态导向的激励机制,通过科学设置生态指标考核体系,将财政对重点生态


功能区的补偿与其生态保护成效挂钩。如每年对水源地所在区域进行

生态考核,合格者给予一次性资金鼓励,努力改善水源地经济状况,使水源地广大民众同样能够分享全市经济发展成果。

四、探索建立地区之间的援助机制

提升完善区和集聚完善区采取资金补助、定向援助、对口支援等形式,支持和激励生态发展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保护生态环境、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五、加大各级财政对禁止开发区的投入力度

加大各级财政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等禁止开发区域的投入力度。在定范围、定面积、定功能基础上定经费,并分清各级政府的财政责任。

第二节 投资政策

实行按主体功能区安排和按领域安排相结合的政府投资政策。按不同主体功能区定位实行有差别的投资管理政策。

一、针对不同类型的功能区采取差异化的政府投资政策

在提升完善区,重点支持建设用地二次开发和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其中,在城市功能提升区,重点支持旧城改造、历史建筑保护、人居环境建设、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等投资;城镇功能完善区重点支持旧城改造、人居环境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等投资。

在集聚发展区,加大对产业园区建设、城镇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产业升级改造、自主创新能力、高新技术产业等投资。

在生态发展区域,政府投资主要用于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加强提供生态产品的能力建设,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移民和促进就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持适宜产业发展等。市级财政对生态发展区域及其内部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提高财政补贴息比例;对符合条件的非经营性的农业开发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适当提高财政补助和贴息比例。

在禁止开发区域,重点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包括天然林保护工程等。

二、按领域安排的投资,要符合各区的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

逐步加大政府投资用于农业和生态修复的比例,农业投资主要投向生态农业发展区,生态环境保护投资主要用于生态发展区(特色产业发展区)和禁止开发区,工业投资主要用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技改项目,增加产业集聚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力度。

三、实行差异化的主体功能区社会投资引导政策

鼓励外资和民间资本参与各功能区及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采BOT等方式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法律和政府有关规定,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融资担保。

切实减轻产业园区内企业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负担,加强产业园区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投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四、建立健全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相适应的投资管理体制

将主体功能区规划作为投资审批的重要依据。对不符合各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的投资项目实行更加严格的投资管理。

建立政府投资的竞争性扶持机制。主要针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共事业经营性项目以及生态建设项目实行竞争性安排,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在市统筹安排下适当优先让有条件有积极性、有切实可行方案并作出承诺的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参与各项建设。

五、积极引导民间投资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按照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投资。对提升完善区域和集聚发展区域,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对生态发展区域,鼓励民间资本投向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社会事业。引导商业银行按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区域信贷投向,鼓励向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项目提供信贷,严格限制向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项目提供贷款。

第三节 产业政策

实行按主体功能区定位进行分类管理的产业政策。

修订现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进一步明确不同主体功能区鼓励、限制和禁止的产业。在提升完善区内,低水平劳动密集型产业或对环境加大产业为限高污的产淘汰类。在生态发展区内,生态环境有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产业列为限制类;对空气、水资等生态环境有较大污染的产业列为淘汰类。

一、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合理规划产业布局

编制专项规划和布局重大项目必须符合各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重大制造业项目原则上布局在提升完善区域和集聚发展区域,并优先在集聚发展区域布局同时引导集聚发展区域加强产业配套能力建设。对适合在生态发展区发展的特色优势产业在资源环境可承载前提下,对其发展予以扶持。

二、实施差别化的市场准入标准

实施差别化的市场准入标准,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的项目实行不同的占地耗能耗水资源回收率资源综合利用率工艺装备三废排放和生态保护等强制性标准。

围绕三高一特现代产业,科学编制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和设定项目引进标准,加快高端项目引进,重点引进内外资源能耗低、占地少、创新多、效益高、生态好的大项目,特别是要引进世500强及知名企业等大型企业的优质项目,通过引进大企业大项目来整合要素资源、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发展层次。对重点企业在财税、市场准入、登记注册、资质认证等方面给予支持。对符合珠海市产业政策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三、建立健全的产业退出和跨区域转移机制

对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定位的现有产业,可通过各种方式的政策引导,促进产业退出或跨区域转移。鼓励提升完善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向集聚发展区域转移。

坚持经济、法律、行政手段相结合,通过政策引导、市场调节、绩效考核等综合措施,加大对高能耗、高污染、高危险、低效益产业及产品的淘汰力度,加快技术更新和产品升级换代。建立相关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建立和完善企业、项目、设施设备退出市场的补偿政策,以引导帮助企业顺利实施淘汰、技改或转产。加快开展三清(注指清土地清项目清政策全面清理建设项目用地的实际使用、产业引进和投产履约、产业税收效益等情况,清理从招商引资到建设项目产出的相关政策措施配套和执行情况,为优化土地及产业政策奠定基础。

实行五个一律原则,对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等非法产能一律实施关停淘汰;对未经核定和超核定污染排放量的企业,所有超环评外设备产能一律实施关停淘汰;对产品能耗超限额标准生产线及设备一律实施关停淘汰;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一律实施关停淘汰;对假冒伪劣产品和无证无照生产企业一律实施关停淘汰。

四、严格执行节能减排措施

加快现有不符合产业政策项目的关停淘汰步伐,实现存量调整。积极推进节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增强节能减排能力。对参与全球经济中高端竞争的产业,优先配置能源控制和排污总量指标。

第四节 土地政策

按照不同主体功能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实行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一、提升完善区域

积极挖潜,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统筹增量,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利用时序,整合工业园区,保障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用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大力推进旧城镇、旧村庄和旧厂房的改造,有效推动土地的高效集约利用,优先安排商贸、物流、科研等现代服务业用地,支持自主创新和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项目用地;整合现有工业园区,对土地利用效率高的园区实行用地政策倾斜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功能变更制度,适当增加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用地。

二、集聚发展区域

合理适度开发未利用土地,合理安排开发时序,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优先安排自主创新能力强、易于形成产业链的项目用地;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管理,建立有效的用地批后监管制度,完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制度;创新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三清工作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城市发展承载能力。

三、生态发展区域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加强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生态用地,支持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适当选点集聚人口与产业,严格禁止对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产业供地。对于生态农业发展区,应严格保护现有耕地和基本农田;对于海洋开发试验区,应严格控制无限制的用海建设,积极保护自然生态岸线和自然生态景观资源,建立保护蓝色生态海洋经济带的长效机制。对莲洲、平沙等特色产业发展区,尽量保障生态旅游、休闲观光等配套设施用地和生态型工业用地。

四、禁止开发区域

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建设活动,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严禁生态用地改变用途,慎重、适度安排具有当地特色的生态旅游配套设施用地。

第五节 人口政策

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有效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并定居。

一、提升完善区域

疏导区域内部人口向集聚发展区域转移,同时鼓励有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外来人口定居落户,逐步实现居民本地化。

二、集聚发展区域

培育经济增长极,提升综合竞争力,创造就业机会,逐步形成吸纳人口蓄水池更多地吸纳生态发展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转移出来的人口,同时鼓励有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外来人口定居落户。

三、生态发展区域

建立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发展聚落,鼓励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稳定人口自然增长率;支持发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积极引导居民向集聚发展区域转移。重点引进生态农业、特色农业产业化等发展相结合的农业科技、经营管理人才。

四、禁止开发区域

鼓励生态移民,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重点引进自然保护区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

第六节 环境政策

根据不同主体功能区的功能定位和环境容量,划定生态红线并制定相应的环境标准,实行分类管理的环境政策。

一、提升完善区域

实行更加严格的环境标准,加强政府环境监管和环境执法,并在着力解决既有污染的基础上,探索环境管理新模式。率先探索与市场手段相结合的环境管理模式,如试行排污权交易、水权交易、生态购买等;促进该区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坚决淘汰高能耗、低产出、污染重的工业;保障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工业废物处理设施和医疗废物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二、集聚发展区域

加强新建项目和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风险防范,采取防为主、综合防治的环境保护模式。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重视从源头控制污染建立和完善环境准入环境淘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控制新的污染源,实现增产不增污;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防止或减轻环境噪声污染;加大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和覆盖范围,重点保障新增项目的环保设施设备,并根据人口增长预测,配置相应标准的污水处理设施和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

三、生态发展区域

结合地方资源特点,推动生态产业发展。提高产业准入门槛,重点控制环境准入指标;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加大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和覆盖范围,根据城镇发展与生态产业的建设,配置相应标准的污水处理设施和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

四、禁止开发区域

重点加强生态修复、建设和保育。提高森林覆盖率,培育以乡土树种为主的风景林和生态公益林;恢复被破坏的全裸或半裸光头山的水源涵养植被,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对禁止开发区域投入环境保护建设项目给予政府政绩考核加分。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公园管理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广东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实行强制性的环境保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严禁不符合禁止开发区域功能的开发活动。各功能区实行分区环境质量控制标准,环境质量控制标准是否达标以镇为单位定期考核;由市环保部门定期监测环境质量指标数据,并按分区环境质量控制标准对各镇考核与评估。

第七节 绩效考核

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观并有利于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按照不同主体功能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对珠海市主体功能区分别实行各有侧重的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以促使不同主体功能区错位发展和良性互动。

一、提升完善区域

实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先的绩效评价,强化对经济结构、资源消耗、环境保护、自主创新以及外来人口公共服务覆盖面等指标的评价,弱化对经济增长速度、招商引资、出口等指标的评价。主要考核服务业增加值比重、高新技术产业比重、研发投入经费比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用水量、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取水量、单位建设用地面积产出率、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率、三废处理率、大气和水体质量等指标。

、集聚发展区域

实行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优先的绩效评价,强化对经济发展、招商引资财政创收吸纳外来人口质量效益产业结构资源消耗、环境保护及外来人口公共服务覆盖面等方面的评价;主要考核地区生产总值、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工业生产总值、非农产业就业比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财政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用水量、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率三废处理率大气和水体质量吸纳外来人口规模等指标。

三、生态发展区域

实行农业发展优先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弱化对工业化城镇化相关经济指标的评价。对生态农业发展区,强化对农产品保障能力的评价,主要考核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民收入等指标;对特色产业发展区,主要考核休闲观光、生态旅游等服务业发展规模、扶贫开发目标完成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用水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率、空气环境质量、农村饮用水安全普及率等指标。

四、禁止开发区域

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民俗特色文化旅游开发方面的评价,不考核税费收入情况。主要考核森林覆盖率、水源涵养情况等指标;主要考核依法管理的情况、污染物零排放情况、保护对象完好程度以及保护目标实现情况等内容。

五、强化考核结果应用

把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主要目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对市有关部门以及区、镇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并作为党政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训教育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重大行动计划

规划期内,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要大力推进宜居珠海建设、城市发展新格局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打造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重大行动计划。

第一节 宜居珠海建设计划

一、行动要点一:加速提升城乡建设品质

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更新关系,根据珠海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总体规划布局的要求科学推进新区的开发建设;合理确定城市更新策略,分类、分期推进城市更新。全面推进城市设计工作,在公共艺术空间和建筑风格方面弘扬珠海特色和岭南文化,进一步提升文化品味和城市魅力,打造公共艺术之都分类指导幸福村居建设,统筹区域性共建共享设施、统筹村居推进时序、统筹村居设施配建标准、统筹村居发展方向、统筹村居建设考核指标,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行动要点二:大力开展生态环境建设

严格保护生态控制点、生态廊道和生态隔离带,构筑生态屏障,构建海陆相连、山水相依、绿网连通的生态安全格局;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完善应急监测监控体系。大力推广节能技术与产品,推进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对污染物排放浓度或总量超标、使用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依法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强PM2.5监测和科学研究,优化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

三、行动要点三:积极推动绿色交通发展

树立公交优先理念,加快构建由轨道交通网络、有轨电车、公共汽车等组成的城市公交系统;逐步提高公交专用道覆盖率,提高公交优先通行能力,达到无缝衔接、零距离换乘目标;完善城市道路交通骨架,建设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道路系统,突破城市组团之间以及组团内部的交通瓶颈。

大力发展绿色公共交通,加大清洁能源汽车的投放力度,配套建设相应的加气站和充电站转变现有出行方式公共交通+慢行的低碳出行方式;建立智能交通系统,利用现有硬件设施组建交通指挥中心,提高交通管理服务水平。

四、行动要点四:全面推进绿化美化行动

大力实施绿色战略,升级改造城市绿地系统,不断提升城乡园林绿化水平,打造国际花园城市;深入开展全民绿化运动,开展立体绿化,推进节约型园林建设,多方式增加城市绿量。

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部门和各区政府之间的工作联动机制,大力整治未经许可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抓好灯光灯饰亮化美化工作,提升景观照明水平和灯光夜景效果;加快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切实改善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进一步做好门前三包的落实工作,积极开展违反门前三包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

加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推行生活垃圾处理城乡一体化管理,全面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水平,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第二节 城市发展新格局构建计划

一、行动要点一:优化调整城市格局

打造由唐家湾、中心城区、南湾城区到横琴新区的情侣路东部发展轴和连接鹤洲、西部城区、港区新城的珠海大道西部发展轴,并加快西部地区城市化步伐。

积极推进珠中江区域一体化珠澳都会区建设,全力打造成为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引导东部城区转型、优化,打造山海相拥、陆岛相望的滨海花园城市风貌加快推进横琴新区建设,着力抓好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推动横琴新区成为珠港澳优质生活圈示范区域。

二、行动要点二:对接交通基础设施

全力打通海港空港口岸三大节点构筑面向港澳服务周边、连通全国的现代化立体交通运输网络建成珠江口西岸交通枢纽城市,奠定粤港澳区域交通枢纽基础。

构建多中心城市,完善市域内交通路网建设,合理配套住宅区,20-30分钟出行,减少市交通量。调整站场设施布局,构建功能完善、信息畅通、管理高效的综合站场网络体系,实现各种运输方式的无缝衔接。加强城市交通与土地融合发展机制,以交通引领城市发展,推行公共交通导向型土地开发模式,围绕公交站场枢纽规划建设集多功能于一体的新型城市综合体,提升土地开发利用价值。

三、行动要点三:提升城市功能定位

向欧美先进国家、先进地区借脑,增强高端要素聚集发展功能和创新发展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提高发展带动能力,将珠海打造成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

第三节 现代产业体系打造计划

以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三高一特产业为主体,打造珠海市现代产业体系。

一、行动要点一: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支持和规划引导,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34”发展格局,重点突破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发展新材料、航空、海洋工程和节能环保产业,建设全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

二、行动要点二:优先发展高端服务业

近期把休闲旅游、金融服务作为参与全球经济中高端竞争的两大重点领域,同时积极培育高端物流、国际会展、文化创意、科技服务四大潜力领域,全面提升参与全球经济中高端竞争的意识和能力,引领全市经济发展。

三、行动要点三: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依托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大学园区,重点发展软件和集成电路、信息材料、电子通讯等产业,提高自主研发实力,完善产业链关键环节,促进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内生增长,大力打造以珠海创造为特征的国家综合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四、行动要点四:大力发展高端制造业

以高栏港、航空产业园、富山工业园为依托,以先进技术和信息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实现新兴产业增量扩张和传统产业存量提两手并举重点发展资金技术密集关联度高带动性强的装备制造、通用航空、清洁能源、石油化工等产业,建设世界级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国家级清洁能源和石油化工基地、区域性港口物流中心、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实验区,打造海陆空齐头并进的高端制造业基地。

五、行动要点五:创新发展特色海洋经济和生态农业

依托全市特色陆海资源,大力发展绿色能源、高端海岛度假与海上运动、生态渔业、特色种植业、生态农业旅游,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打造珠江口西岸蓝色经济战略引擎,开拓现代农业新局面。

第四节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计划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城乡统筹步伐和缩小区域发展差距的直接动力,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撑。

一、行动要点一:建立指标体系与设施配套标准

参照《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根据珠海市实际情况与省级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两大类共八项内容的指标标准,包括基础服务类的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等四项以及基本保障类的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等四项。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配套标准,其建设规模、用地规模、配置级别以及设置规定主要参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广东省城市规划指引——中心镇规划指引》、《小城镇与村庄规划标准》以及专项规划配置规范设定。

二、行动要点二:加快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加大公共服务投入,创新公共服务体制,完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保障和配套措施,加快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水平适度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三、行动要点三: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统一

衔接和统一将农村居民和农民工纳入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统一,建立和完善财政体制,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遍覆盖广大居民从根本上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四、行动要点四:实现财政配套资金对生态发展区适当倾斜

对现行由省、市、区等各级政府共同配套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资金进行调整,根据全市不同类型的主体功能区,制定差异化政策,市级财政配套资金适当向生态发展区域倾斜,从而减轻此类区域的资金配套负担。

 

 

 

 

 

 

 

 

 

 

 

 

 

第六章 规划实施

第一节 市有关部门的职责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制定并组织实施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的投资政策;牵头拟定提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监督检查《规划》在各区、镇的落实情况,指导各区、镇落实其功能定位和相关的各项政策措施;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保证《规划》的切实落实。

——市财政部门:负责按照《规划》明确的财政政策方向和原则改革财政体制;制定并落实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的各项财政政策。

——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制定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的土地政策,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和土地执法监察。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负责《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指导全市按照《规划》及城乡规划建立统筹城乡空间规划协调机制。

——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部门:负责《规划》与行业发展规划的协调和衔接;制定并实施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的自主创新和科技发展政策。

——市海洋农渔和水务部门:负责《规划》与水资源综合规划、海洋功能区规划等规划的协调与衔接;制定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的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及管理政策。

——市监察、统计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制定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的绩效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并列入现有考核体系。

——园林林业《规划与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协调;制定生态公益林补偿法,严格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审查把关。

——市环保部门:负责《规划》与环境保护规划以及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协调与衔接;制定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的环境政策;监督检查《规划》确定的环境保护政策与标准的落实。

——其他相关部门《规划组织修订人口转移劳动力转移、应对气候变化、自然灾害防御、能源、交通、防震减灾等专项规划和政策。

第二节 区级人民政府职责

区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以及《规划》对本区的主体功能定位。在规划编制、项目审批、土地管理、人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项工作中遵循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以及《规划》的各项工作。

——配合市人民政府做好《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在本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明确各功能区的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和方向、开发和管制原则等,并制定《规划》的实施方案。

——根据本区的主体功能定位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实施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

——根据中央和省人民政府确定的空间开发原则和本市、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明确开发时序,把握现状开发强度,审批有关开发项目。

第三节 镇级人民政府职责

镇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规划》对本镇(街道)的功能区定位与发展指引。在规划编制、项目审批、土地管理、人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项工作中遵循《规划》的要求。

 

 

 

 

 

 

 

 

 

 

 

 

 

 

 

 

 

 

 

 

 

附件1

 

 

 

珠海市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名单及范围

 

 

 

 

 

 

 

 

 

 

 

 

 

珠海市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名单及范围

面积单位:公顷

序号

保护区名称和级别

水质目标

保护区面积

区划水域范围

区划陆域范围

1

广昌泵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级

228.04

长度:取水点上游1500米到下游1500米以内的河段;

宽度:取水点一侧堤岸到河道中泓线。

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等;

宽度:取水口一侧防洪堤内侧至防洪堤外侧距离。

二级

1434.04

长度:距一级保护区上边界向上游延伸7500米,距一级保护区下边界向下游延伸1000米;

宽度:防洪堤内珠海市水域宽度。

长度:与一级、二级水域保护区河长相等;

宽度:一级保护区陆域外边界纵深500米,和取水口一侧二级保护区水域沿岸向陆域纵深500米。

2

平岗泵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级

219.98

长度:取水点上游1500米到下游1500米以内的河段,

宽度:取水点一侧堤岸到河道中泓线。

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等;

宽度:取水点一侧堤岸向陆域纵深100米。

二级

II

819.70

长度:距一级保护区上边界向上游延伸8500米,距一级保护区下边界向下游延伸1500米;

宽度:防洪堤内取水口一侧堤岸至河道中泓线的水域宽度

长度:与一级、二级水域保护区河长相等;

宽度:平原地区一级保护区陆域边界纵深1000米,和取水口一侧二级保护区水域沿岸向陆域纵深1000米,小山丘地区向陆域延伸至第一重山山脊线。

3

竹洲头泵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级

118.00

长度:取水点上游1500米到下游1500米以内的河段;

宽度:取水点一侧堤岸至河道中泓线。

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等;

宽度:取水点一侧堤岸向陆域纵深100米。

二级

II

659.19

长度:距一级保护区上边界向上游延伸3500米,距一级保护区下边界向下游延伸2500米;

宽度:防洪堤内取水口一侧堤岸至河道中泓线的水域宽度。

长度:与一级、二级水域保护区河长相等;

宽度:平原地区一级保护区陆域边界纵深500米,和取水口一侧二级保护区水域沿岸向陆域纵深500米,小山丘地区向陆域延伸至第一重山山脊线。

4

黄杨泵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级

92.91

长度:取水点上游1500米到下游1500米以内的河段;

宽度:取水点一侧堤岸到河道中泓线。

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等;

宽度:吸水点一侧沿岸向陆域纵深100米。

二级

II

1038.40

长度:距一级保护区上边界向上游延伸3500米,距一级保护区下边界向下游延伸1500米;

宽度:为防洪堤内的水域宽度。

长度:一级、二级水域保护区河长相等;

宽度:取水点一侧一级保护区陆域和二级保护区水域沿岸向陆域纵深500米,另一侧陆域宽度为沿岸至陆域纵深100米。

5

南门泵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级

74.84

长度:取水点上游1500米到下游1500米;

宽度:取水点一侧堤岸到河道中泓线。

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等;

宽度:取水点一侧堤岸向陆域纵深100米。

二级

1291.42

长度:距一级保护区上边界向上游延伸7500米,距一级保护区下边界向下游延伸3700米至沿海高速公路大桥上边界;

宽度:防洪堤内取水口一侧堤岸至河道中泓线的水域宽度。

长度:与一级、二级水域保护区河长相等;

宽度:一级保护区陆域边界纵深500米,和取水口一侧二级保护区水域沿岸向陆域纵深500米。


附件2

 

 

 

珠海市水库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名单及范围

 

 

 

 

 

 

 

 

 

 

 

 

 

珠海市水库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名单及范围

总库容单位:万米3

序号

名称

总库容

水质目标

保护区面积(公顷)

保护区范围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1

大镜山水库

1160.0

水域:12.43

水域:127.18

水域:取水点半径300米范围内的水域;

陆域:一级水域保护区沿岸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

水域:一级保护区水域以外的水域,

陆域:大镜山水库周边第一重山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的范围。

陆域:25.93

陆域:534.75

2

梅溪水库

214.0

水域:23.42

 

水域: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陆域:水库一级水域保护区沿岸正常水位线以上到流域的分水岭的陆域。

 

陆域:117.30

 

3

南屏水库

574.0

水域:41.95

 

水域: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陆域:水库一级水域保护区沿岸正常水位线以上到流域的分水岭的陆域。

 

陆域:239.13

 

4

竹仙洞水库

256.5

水域:23.76

 

水域: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陆域:水库一级水域保护区沿岸正常水位线以上到流域的分水岭的陆域。

 

陆域:198.44

 

5

银坑水库

148.0

水域:10.99

 

水域: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陆域:水库一级水域保护区沿岸正常水位线以上到流域的分水岭的陆域。

 

陆域:37.71

 

6

蛇地坑水库

151.0

水域:15.05

 

水域: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陆域:水库一级水域保护区沿岸正常水位线以上到流域的分水岭的陆域。

 

陆域:200.83

 

7

吉大水库

237.0

水域:20.35

 

水域: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陆域:水库一级水域保护区沿岸正常水位线以上到流域的分水岭的陆域。

 

陆域:79.95

 

8

青年水库

194.0

水域:16.82

 

水域: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陆域:水库一级水域保护区沿岸正常水位线以上到流域的分水岭的陆域。

 

陆域:225.21

 

9

坑尾水库

13.5

水域:1.16

 

水域: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陆域:水库一级水域保护区沿岸正常水位线以上到流域的分水岭的陆域。

 

陆域:159.59

 

10

正坑水库

10.7

水域:0.54

 

水域: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陆域:水库一级水域保护区沿岸正常水位线以上到流域的分水岭的陆域。

 

陆域:58.51

 

11

红旗村水库

10.0

水域:1.44

 

水域: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陆域:水库一级水域保护区沿岸正常水位线以上到流域的分水岭的陆域。

 

陆域:17.31

 

12

杨寮水库

1751.0

水域:17.54

水域:163.24

水域:取水点半径300米范围内的水域;

陆域:一级水域保护区沿岸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

水域:一级保护区水域以外的水域,

陆域:杨寮水库周边第一重山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的范围。

陆域:20.99

陆域:1022.08

13

乾务水库

1388.0

水域:34.87

水域:154.41

水域:取水点半径300米范围内的水域;

陆域:一级水域保护区沿岸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

水域:一级保护区水域以外的水域,

陆域:杨寮水库周边第一重山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的范围。

陆域:66.41

陆域:719.28

14

龙井水库

628.0

水域:77.61

 

水域: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陆域:水库一级水域保护区沿岸正常水位线以上到流域的分水岭的陆域。

 

陆域:461.76

 

15

缯坑水库

225.0

水域:16.19

 

水域: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陆域:水库一级水域保护区沿岸正常水位线以上到流域的分水岭的陆域。

 

陆域:165.58

 

16

竹银水库

4435.0

水域:11.95

水域:135.36

水域:取水点半径300米范围内的水域;

陆域:一级水域保护区沿岸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

水域:一级保护区水域以外的水域,

陆域:竹银水库周边第一重山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的范围。

陆域:15.76

陆域:240.49

17

西坑水库

67.62

水域:7.20

 

水域: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陆域:水库一级水域保护区沿岸正常水位线以上到流域的分水岭的陆域。

 

陆域:87.43

 

18

南山水库

390.0

水域:38.22

 

水域: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陆域:水库一级水域保护区沿岸正常水位线以上到流域的分水岭的陆域。

 

陆域:285.95

 

19

先锋岭水库

392.0

水域:56.56

 

水域: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陆域:水库一级水域保护区沿岸正常水位线以上到流域的分水岭的陆域。

 

陆域:226.27

 

20

白水寨水库

40.0

水域:6.28

 

水域: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陆域:水库一级水域保护区沿岸正常水位线以上到流域的分水岭的陆域。

 

陆域:134.83

 

21

南新水库

139.0

水域:22.69

 

水域: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陆域:水库一级水域保护区沿岸正常水位线以上到流域的分水岭的陆域。

 

陆域:96.10

 

22

木头冲水库

508.0

水域:39.88

 

水域: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陆域:水库一级水域保护区沿岸正常水位线以上到流域的分水岭的陆域。

 

陆域:310.67

 

23

黄绿背水库

161.4

水域:12.68

 

水域: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陆域:水库一级水域保护区沿岸正常水位线以上到流域的分水岭的陆域。

 

陆域:104.12

 

24

爱国水库

66.52

水域:5.96

 

水域: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陆域:水库一级水域保护区沿岸正常水位线以上到流域的分水岭的陆域。

 

陆域:73.44

 

25

大万山旧水坑水库

2.80

水域:0.20

 

水域: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陆域:水库一级水域保护区沿岸正常水位线以上到流域的分水岭的陆域。

 

 

 

 

 

 

 

 

附件3

 

 

 

图        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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