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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珠海风暴潮灾害监测预警中心
    2017-11-16

关于调整珠海风暴潮灾害监测预警中心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事项的批复

市气象局:
    报来《关于申报珠海风暴潮灾害监测预警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珠气〔2017〕5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珠海风暴潮灾害监测预警中心项目已于2014年12月以珠发改公〔2014〕238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后经市政府批准同意中山大学与珠海市气象局进行合作共建,项目相关内容需进行调整。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根据《珠海市气象局与中山大学合作协议》,“珠澳气象研究中心”及市气象局(台)现有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等业务共同纳入本项目中。
本项目拟建设“一个中心五个系统”。一个中心即风暴潮灾害监测预警中心;五个系统即风暴潮灾害监测系统、风暴潮数值预报应用系统、风暴潮灾害预警及防御辅助决策支持系统、风暴潮预警制作发布共享系统、风暴潮信息技术支持系统。
  (一)“一个中心”位于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新建楼,总建筑面积约3026平方米,主要是气象业务用房、管理和公共服务用房、其他辅助用房的配套装修(土建工程费用由中山大学解决,不含在本项目中),包括吊顶、地面、墙面、门窗等装饰工程,暖通、UPS、防雷、智能化、消防、配电、综合布线等工程。
  (二)“五个系统”包括硬件和基础软件的购置、应用系统开发和监测设备购置及安装等。其中监测设备主要位于淇澳岛的海洋气象探测基地(占地面积约6500平米)以及东澳岛、高栏岛、外伶仃岛等地,包括:1个自动气象站、2部能见度仪、4套超声波潮位计、2套气介式声学波浪仪、1套漫堤监测系统。
  二、投资估算和资金安排
    项目总投资估算控制在2537万元内,其中:建安工程费:1889万元(含业务用房装修费、搬迁工程费、硬件和软件购置费、应用系统开发费及系统集成费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4万元(含调整可研前已产生的费用);征地拆迁补偿费:350万元;预备费:64万元。
  三、其他事项
  (一)在满足项目建设需求的情况下,尽量采用国产化软硬件。
  (二)下阶段进一步优化技术方案,充分利用现有设备设施(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等新建及已有的设备设施),避免重复投资、造成浪费。
  (三)其他事项按原珠发改公〔2014〕238号文批复执行。



 

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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